近日,山東省聊城市氣象局就山東輝能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能公司”)偽造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該案是山東省首例偽造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行政處罰案件。
2017年6月23日,聊城市氣象局按照山東省氣象局執法監督工作要求,對輝能公司偽造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從事防雷裝置檢測活動開展執法調查。經調查,輝能公司該行為涉嫌違反了《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四十五條、《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6月29日,聊城市氣象局對該公司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取證,輝能公司偽造防雷裝置檢測資質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但未發現其從事防雷檢測活動的有效證據。8月25日,聊城市氣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輝能公司予以警告,并責令其立即從公司網頁撤銷偽造的防雷檢測資質證樣本。
企業無資質從事防雷裝置檢測活動或者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掛靠、轉讓《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同時,將使檢測驗收等工作質量難以得到保障,導致同業無序競爭,市場秩序混亂。實施防雷裝置檢測市場準入考核是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的需要,也是保持公正有序貿易環境的需要。
在此案處理過程中,山東省氣象局加強對聊城市氣象局的指導,并與工商、稅務部門積極溝通,讓公眾了解案件真相,有效地消除了負面影響,為杜絕此類案件再次發生打下了堅實基礎。